7月1日起,《安徽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記者從安徽省人社廳了解到,按照該辦法,全省范圍將實現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的統一,并適當下調工傷保險費率。 當前,安徽省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統一規范全省工傷保險費率,適當下調費率,減輕用人單位負擔,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是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需要。安徽省人社廳表示,建立浮動費率制度,利用經濟杠桿促進用人單位注重工傷預防工作,將有利于避免、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 《暫行辦法》規定,安徽省一類至八類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0.2%、0.4%、0.6%、0.8%、1.0%、1.3%、1.6%、1.9%,其中三類、四類、五類行業分別比國家規定的費率下調0.1%。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各類建筑施工企業,按照項目工程合同造價的1.2‰繳納工傷保險費,較2015年安徽省確定的2‰下調了0.8‰。預計費率下調之后,將每年為用人單位減輕工傷保險繳費負擔2.4億元。 此外,《暫行辦法》還規定,根據用人單位上一參保繳費年度支繳率情況,工傷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最高可上浮至150%,最低可下浮至50%,利用經濟杠桿促進用人單位注重工傷預防工作。今后,安徽省將加快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建設,提升經辦管理服務水平,確保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平穩實施。 同樣是在7月1日,安徽省還將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過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按省統計部門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927元/年(5660.58元/月)執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6981.74元和3396.35元(2017年度為15321元和3065元)。對于企業參保人員來說,個人每月最少要多繳納35元,最多要多繳納17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