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阜陽人方明得知孫子治療后可能留有腦癱后遺癥,且康復幾率較小后,便將出生7天的孫子放在當地福利院門前,沒想到孩子不幸被過往車輛碾軋致死。記者昨天獲悉,方明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法官表示,孩子父母若知情,也會被追責。
阜陽市潁東區少年小東生于1996年8月,因為早戀,不滿18歲就有了女朋友。而女朋友小蘭與小東是同年同月生,兩人相戀后有了孩子。2014年6月,兩人的孩子在醫院呱呱墜地,此時已為人父母的他們仍然不滿18周歲。
就在家人高興之時,卻出現了意外。孩子出生三天后,因顱內出血被下達了病危通知書。方明得知孫子治療后可能留有腦癱后遺癥,康復幾率較小、治療費用較高,考慮到孩子的爸媽還都沒有成年,沒有經濟收入,于是提議將孫子送到福利院。
幾天后的一個深夜,方明以轉院的名義將孫子從醫院接出來,與他人乘車到當地福利院附近,安排人將孩子遺棄在福利院門前不遠處的路邊。隨后,方明報警稱福利院附近有棄嬰,自己則留在現場附近隱蔽處,直到民警趕到現場后才離開。然而,由于是夜間且過往車輛較多,這個出生僅7天的嬰兒不幸被過往車輛碾軋致死。事后,警方很快傳喚了方明,他如實供述了遺棄孩子的經過。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本報記者王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