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更好地幫助刑滿釋放人員順利融入社會,維護社會安定。烈山區司法局多措并舉落實安置幫教工作,有效預防重新違法犯罪的發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是無縫銜接到位。及時查看刑滿釋放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臨釋人員列表,與臨釋人員服刑所在地監獄獄政科聯系,了解臨釋人員服刑表現、思想勞動改造情況以及疫情防控隔離和核酸檢測等情況。釋放當日,司法所工作人員及村(社區)工作人員驅車將刑滿釋放人員接回以后,在司法所辦理報到手續。
二是精細管理到位。對刑滿釋放人員及時登記建檔;建立幫教小組,動員刑釋人員家屬參與幫教,明確幫教責任人;各司法所加強與幫教對象、村(社區)干部之間的聯系,及時了解幫教對象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對一的精細幫扶方案,幫助其順利回歸社會。
三是日常走訪到位。不定期地上門走訪重點幫教對象,了解情況,切實為他們解決一些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時時處處體現出黨和政府的關心。
四是法治宣傳到位。在日常的教育幫扶工作中及時詳細地向刑釋解教人員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置幫教工作方案、政策,開展相關普法宣傳活動,推送普法網站,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正面教育,幫提高幫教對象的法律意識,為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適應社會創造良好的氛圍。
五是心理疏導到位。除了定期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為其推送心理方面的知識,同時通過談心談話聊家常的形式了解其近期思想動態,通過積極的關注、傾聽和共情,消除抵觸情緒,并鼓勵他們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以便更好地融入社會。
六是真情幫扶到位。堅持以人為本,推動安置幫教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以幫扶為切入點,鼓勵其自謀職業,更好地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積極引導一批具有社會責任感、熱心公益事業的企業家加入到幫扶行列中,努力尋求一些企業的配合,為刑釋人員傳授一些勞動技能并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實現“安其身、暖其心、促其變、轉其好、幫其富”的目標。
七是犯罪預警到位。始終與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全區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的數據,做到不瞞報、不漏報;對有重新犯罪苗頭的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重新犯罪。根據跟蹤檔案管理的記載,符合解除幫教條件的解除幫教,達到了不失控,不漏幫的工作要求。(烈山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