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執法是為了群眾,也要依靠群眾。自3月1日《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廬江縣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對駕騎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力度,采取提示、勸導、管理等措施,提醒大眾切實加強自我安全防護意識。
圖為3月2日,廬江縣公安交通民(輔)警在重點路段、路口采取“說理式、勸導式”的“剛柔并濟”相結合的方法,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引導駕駛人和搭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的好習慣,摒棄交通陋習,做文明出行的傳播者和踐行者。
(羅君 13856531336 廬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